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被确定为“红”牌的成人高校不得安排招生;被确定为“黄”牌的成人高校应严格控制并调减招生规模。其中,连续三年被亮“红”牌的成人高校,主管部门原则上应撤销其建制;连续三年被亮“黄”牌的成人高校原则上应停止招生。据悉,2006年全国“红”牌成人高校一共有71所,“黄”牌成人高校一共有3所。
(东南早报)